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海)食药监食罚[2015]180041
案件名称:北京港佳好邻居连锁便利店有限责任公司科学院南路二分店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当事人名称:北京港佳好邻居连锁便利店有限责任公司科学院南路二分店
组织机构代码或身份证号:110108016396598
法定代表人:常年
主要违法事实:2015年8月14日,根据投诉举报,执法人员对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新科祥园甲2号楼甲2号1层03室北京港佳好邻居连锁便利店有限责任公司科学园南路二分店的经营场所及库房进行检查,现场未发现举报人所举报的鸡蛋火腿酥有超过保质期的情况。但在现场检查过程中发现牛肉饼烧饼一袋(5个/袋)已过期,生产日期为2015年8月6日,保质期到2015年8月8日,至检查当日为止已过期。过期食品牛肉饼烧饼的进货价格是22.5元/袋(5个/袋),出售价格是7.5元/个,未销售,货值金额37.5元。未纳税。因查封扣押的物品容易腐烂变质,经当事人同意及领导审批,已对查封扣押物品做了销毁的先行处理。因你店的管理问题,未建立进货查验记录制度。你店未销售其他超过保质期食品。摆放过期食品的货架是销售各类食品共用的,不是给上述食品专用的,生产经营的工具及设备不予没收。经复查,你店已停止了违法行为。
违反的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28条第1款第8项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85条第1款第7项
履行方式和期限 :自动履行,2015-11-12
作出处罚的机关和决定日期:海淀局,2015-1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