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东)食药监食当罚【2015】220021号
案件名称:陈国寿(北京陈国寿食品店)未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案
当事人名称:陈国寿(北京陈国寿食品店)
组织机构代码或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陈国寿
主要违法事实:未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违反的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八十七条第(二)项
履行方式和期限 :自动履行,2015-08-10
作出处罚的机关和决定日期:东城局,2015-08-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