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海)食药监食罚【2015】210030
案件名称:张能浩涉嫌未取得食品流通许可证从事食品经营活动案
当事人名称:张能浩
组织机构代码或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无
主要违法事实:张能浩从2015年7月28日开始在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软件园二期从事销售零售预包装食品的经营活动。经调查,你违法经营时间为2015年8月31日-2015年9月7日,现场发现有涉嫌违法经营的食品:面包50袋、蛋糕60袋、卤蛋80袋、皮蛋60袋、方便面30袋、饼干35袋(详见《查封(扣押)物品清单》),当场对上述涉案食品采取查封扣押措施,并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该单位立即停止违法经营行为。违法经营食品的货值金额为人民币577.5元。已经售出的食品货值金额为人民币435元,获得利润为人民币101.5元,经营期间全部食品的货值金额为1012.5元,营业期间未缴纳税款。经营期间未造成危害后果,截至2015年9月7日止,已经停止经营。
违反的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29条第1款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84条
履行方式和期限 :自动履行,2015-11-02
作出处罚的机关和决定日期:海淀局,2015-09-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