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通)食药监食罚【2015】088号
案件名称:北京张家湾欣洋便民店
当事人名称:时在海
组织机构代码或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时在海
主要违法事实:2015年2月9日,北京市通州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北京张家湾欣洋便民店进行监督检查,现场发现该店销售的华龙牌大碗香红烧牛肉面80克/袋 生产日期为2014年5月19日,保质期为6个月,计2袋,孙师傅牌蒸肉米粉150克/袋,生产日期为2013年10月26日保质期为12个月计8袋.该店销售的上述食品均已过保质期
违反的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28条第1款第8项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85条第1款第7项
履行方式和期限 :自动履行,2015-02-19
作出处罚的机关和决定日期:通州局,2015-02-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