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西)食药监食罚〔2014〕230002号
案件名称:王良违反销售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行为案
当事人名称:王良
组织机构代码或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王良
主要违法事实:2014年8月12日,北京市西城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与北京市食品安全监控和风险评估中心检测人员一起对当事人位于北京市西城区牛街输入胡同东口北侧(北京市牛街富民清真牛羊肉市场西厅15号)的摊位所销售的牛百叶(规格:散装;生产日期为2014年8月12日,生产厂家:未知)进行现场抽样,后经北京市食品安全监控和风险评估中心出具检验报告,显示所检项目中克仑特罗不符合农业部第235号公告《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标准要求,检验结论判定为不合格。当事人对上述食品的抽检过程及检测结果没有异议。当事人所销售的牛百叶(规格:散装;生产日期为2014年8月12日,生产厂家:未知)于2014年8月12日从非正规渠道私屠乱宰户手中购进牛百叶,进货数量为20斤,进价18.00元/斤,以20.00元/斤的价格销售,截止到2014年8月12日当日,20斤牛百叶已全部售完。商品货值共计400元,违法获利40元,未缴税。
违反的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28条第1款第2项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85条第1款第2项
履行方式和期限 :自动履行,2015-01-28
作出处罚的机关和决定日期:西城局,2015-0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