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昌)食药监罚【2014】64号
案件名称:胡良荣(北京山峡福兰香菜店)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活动案
当事人名称:胡良荣(北京山峡福兰香菜店)
组织机构代码或身份证号:110114600954150
法定代表人:/
主要违法事实:2014年9月3日,北京市昌平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王永霞、肖川对位于北京市昌平区城南街道化庄社区158号北京山峡福兰香菜店进行了现场检查。经查,该商店在专卖货架上发现有“达利园金麦圈草莓味”其他类油炸糕点,康师傅香辣牛肉面等均已过期,当事人违法生产经营的货值金额为人民币壹佰壹拾贰元整(112.00元),上述食品在过保质期后一直未卖出,没有违法所得。
违反的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28条第1款第8项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85条第1款第7项
履行方式和期限 :自动履行,2014-10-27
作出处罚的机关和决定日期:昌平局,2014-10-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