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东)食药监食罚〔2015〕210009 号
案件名称:胡建设未取得食品流通许可从事食品经营活动案
当事人名称:胡建设
组织机构代码或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胡建设
主要违法事实:2015年5月29日,北京市东城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到达位于北京市东城区东壁街6号B-4(北京特吉特蔬菜中心),处理关于该当事人(胡建设)的举报。发现当事人未取得食品流通许可,在此从事食品经营活动,现场售卖鲜猪肉。执法人员当场责令当事人停止经营活动,当日依法对其从事违法经营所使用的工具予以扣押。
违反的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29条第1款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84条
履行方式和期限 :自动履行,2015-06-19
作出处罚的机关和决定日期:东城局,2015-06-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