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海)食药监妆罚〔2015〕100005号
案件名称:北京北购销售有限公司销售未经批准的进口化妆品案
当事人名称:北京北购销售有限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或身份证号:110108015669685
法定代表人:张碧玲
主要违法事实:经查,北京北购销售有限公司在网站销售的“LaPulovce”品牌化妆品产品外包装均标识“生产商LAPULOVCE Cosmetics Co,ltd,瑞士原装进口”字样,所有产品外包装均未标识化妆品进口备案批准文号。该单位称上述产品中文名称应为“拉普瑞斯”,查询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网站,发现5条“拉普瑞斯”产品的进口备案信息,但均与在该单位现场发现的产品名称不一致,该单位也称上述产品确实未取得进口化妆品备案批件。违法所得为人民币1463.00元。
违反的法律法规:《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第26条第1款
处罚依据:《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第26条第1款
履行方式和期限 :自动履行,2015-10-14
作出处罚的机关和决定日期:海淀局,2015-09-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