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密)食药监食当罚[2015]21001号
案件名称:杨燕龙(北京桃花地燕龙超市)未按规定要求贮存、销售食品案
当事人名称:杨燕龙(北京桃花地燕龙超市)
组织机构代码或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杨燕龙
主要违法事实:2015年3月18日,我局执法人员对该超市进行检查时发现,该超市经营的完达山,蒙牛灌装酸奶未按照保证食品安的要求贮存食品。
违反的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40条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87条第1款第4项
履行方式和期限 :自动履行,2015-03-18
作出处罚的机关和决定日期:密云局,2015-03-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