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海)食药监食罚(2015)110046号
案件名称:北京超市发连锁股份有限公司超市发万寿路店未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进行食品经营活动案
当事人名称:北京超市发连锁股份有限公司超市发万寿路店
组织机构代码或身份证号:110108004538549
法定代表人:李燕川
主要违法事实:2015年4月30日,我所执法人员根据举报对当事人位于注册地的经营场所进行检查时,在当事人销售食品的货架上发现:1捆待售的“双汇福享来淀粉火腿(28g*15)”,生产日期2015年3月10日,保质期6个月,截止检查当天未超过保质期。要求该单位出示台账时发现该单位未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进行食品经营活动。当事人购进上述产品均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留存了供货方的相关经营资质。
违反的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39条第2款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87条第1款第2项
履行方式和期限 :自动履行,2015-07-16
作出处罚的机关和决定日期:海淀局,2015-07-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