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海)食药监食罚〔2015〕160070号
案件名称:杜屹(北京鸿昌屹盛商贸中心)未经许可从事食品经营活动案
当事人名称:杜屹(北京鸿昌屹盛商贸中心)
组织机构代码或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杜屹
主要违法事实:北京市海淀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人员于2015年7月29日对位于北京市海淀区红联北村市回收宿舍3号楼南侧2幢平房南数第1间平房的北京鸿昌屹盛商贸中心进行检查,发现当事人于2015年7月15日至2015年7月29日未经许可从事食品经营活动,现场经营预包装食品。经调查现场发现有用于食品经营活动的食品及工具:农夫山泉饮用天然水10箱(550ml12瓶)、统一卤香牛肉面15桶(115g/桶)、统一汤达人海鲜拉面15碗(72g/碗)、香辣川味串烧10袋(100g/袋)、可口可乐10箱(330ml24听)、货架2个。经调查,经营期间违法所得共计为1000元,当事人违法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为3205元,当事人所获利润未缴税。在调查过程中,当事人积极采取改正措施,已关门停止违法经营活动。
违反的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29条第1款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84条
履行方式和期限 :自动履行,2016-09-22
作出处罚的机关和决定日期:海淀局,2015-09-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