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朝)食药监食罚[2014]462号
案件名称:北京海测互联网上网服务中心无证经营预包装食品案
当事人名称:北京海测互联网上网服务中心
组织机构代码或身份证号:73939513-5
法定代表人:马力军
主要违法事实:2014年8月25日,北京市朝阳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在其经营场所:北京市朝阳区惠新东街11号紫光发展大厦地下一层,监督检查时发现,当事人食品流通许可证已过期(有效期为2011年6月8日至2014年6月7日)。自许可证过期之日起,当事人仍从事经营预包装食品的活动。现场发现货架上摆放有脉动、可口可乐、桶面等6种预包装食品及进销存台账。2014年8月29日对你单位立案调查。 经查,当事人于2014年6月8日至2014年8月25日期间从北京市朝阳区太阳宫十字口村市场9号购进用于违法经营的预包装食品共有6种,分别为脉动、加多宝、可乐、桶面、3+2饼干、锅巴。其中购进脉动670瓶(600ml/瓶),销售价格3.5元/瓶;购进加多宝250瓶(310ml/瓶),销售价格3元/瓶;购进可乐605瓶(600ml/瓶),销售价格为3元/瓶;购进桶面330桶(110g/桶),销售价格为4元/桶;购进3+2饼干100包(125g/包),销售价格为4元/包;购进锅巴126包(102g/包),销售价格为1.5元/包。截止到2014年8月25日当事人已销售脉动592瓶;销售加多宝219瓶;销售可乐560瓶;销售桶面276桶;销售3+2饼干79包;销售锅巴99包。货值总金额5663.73元。因当事人未缴税,违法所得533.99元。
违反的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29条第1款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84条
履行方式和期限 :自动履行,2014-11-10
作出处罚的机关和决定日期:朝阳局,2014-1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