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昌)食药监罚【2015】284号
案件名称:张永伟(北京张永伟商店)未取得食品流通许可证从事食品经营活动案
当事人名称:张永伟(北京张永伟商店)
组织机构代码或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
主要违法事实: 当事人在北京市昌平区城南街道北郝庄村138号经营的华联生活超市,自2015年5月12日至2015年9月16日未取得食品流通许可证从事食品经营活动。该店自2015年5月12日至2015年9月16日的营业期间违法所得金额为人民币叁佰壹拾元零伍角(310.50元);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为人民币壹仟叁佰伍拾元整(1350.00元)。
违反的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29条第1款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84条
履行方式和期限 :自动履行,2015-10-26
作出处罚的机关和决定日期:昌平局,2015-1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