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东)食药监食当罚〔2015〕180011号
案件名称:王汝敏(北京和平天利商店)进货时未查验许可证和相关证明文件
当事人名称:王汝敏(北京和平天利商店)
组织机构代码或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王汝敏
主要违法事实:进货时未查验许可证和相关证明文件
违反的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39条第1款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87条第1款第5项
履行方式和期限 :自动履行,2015-05-13
作出处罚的机关和决定日期:东城局,2015-05-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