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东)食药监食当罚〔2015〕270004号
案件名称:北京市奥士凯商贸连锁经营公司金宝街商店未及时清理变质、超过保质期及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违法行为
当事人名称:北京市奥士凯商贸连锁经营公司金宝街商店
组织机构代码或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张文凤
主要违法事实:2015年4月27日,北京市东城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朝阳门所2名执法人员对北京市奥士凯商贸连锁经营公司金宝街商店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单位在其销售区域设置6个柜台销售食品农产品,并发现盛放“圣女果”蔬菜筐内存有裂口,且筐内存有破损的“圣女果”,属未及时清理变质、超过保质期及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违法行为。
违反的法律法规:《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十八条
处罚依据:《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五条
履行方式和期限 :自动履行,2015-04-27
作出处罚的机关和决定日期:东城局,2015-04-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