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朝)食药监食罚〔2015〕440894
案件名称:乐天超市有限公司北京杨闸环岛店经营标签不符合法律规定的食品案
当事人名称:乐天超市有限公司北京杨闸环岛店
组织机构代码或身份证号:06485061-0
法定代表人:崔珍煹
主要违法事实:2015年3月15日,我局执法人员接群众举报,反映当事人销售的“龙船世家庄园干红葡萄酒”的中文标签未标示警示语“过量饮酒有害健康”;当事人销售的“龙船世家庄园干红葡萄酒”和“帝奥维斯古堡干红葡萄酒”的中文标签均未标注“配料”或“配料表”或是“原料”或“原料与辅料”。2015年4月8日,我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当事人货架上摆放着的 “龙船世家庄园干红葡萄酒”等进口酒(详见文号为(京朝)食药监食查扣〔2015〕440026号的《查封(扣押)物品清单》)的中文标签上均未标注“配料”或“配料表”或是“原料”或“原料与辅料”,现场对当事人用于违法经营的上述食品实施查封扣押行政强制措施。经调查,当事人经营的“龙船世家庄园干红葡萄酒”等进口酒的中文标签均存在未标注“配料”或“配料表”或是“原料”或“原料与辅料”的问题,其中“龙船世家庄园干红葡萄酒”、“桥乡干红葡萄酒”、“杰娜斯酒窖特选-梅乐”的中文标签同时存在未标注“过量饮酒有害健康”警示语的问题。
违反的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28条第1款第9项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86条第1款第2项
履行方式和期限 :自动履行,2015-10-13
作出处罚的机关和决定日期:朝阳局,2015-09-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