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房)食药监妆罚〔2015〕100028 号
案件名称:北京金佰安国际贸易有限公司销售未经批准的进口化妆品、销售未标注化妆品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或者生产批号和限期使用日期的化妆品案
当事人名称:北京金佰安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或身份证号:110111012711497
法定代表人:王婷
主要违法事实:当事人为了拓展市场,于2015年2月期间从英国携带2瓶英国香缇茉莉精油、3瓶英国依兰精油、2瓶英国香缇檀香精油和1瓶英国香缇薰衣草芦荟胶回国参展。参展后于2015年4月4日,当事人以每瓶480元的价格售出英国香缇茉莉精油1瓶,以每瓶550元的价格售出英国香缇依兰精油2瓶(上述交易实际收取1480元),库存英国香缇茉莉精油和英国香缇依兰精油各1瓶。2015年4月5日,当事人以每瓶880元的价格销售英国香缇檀香精油2瓶,以每瓶148元的价格销售英国香缇薰衣草芦荟胶1瓶(上述交易实际收取1406.25元),已无库存。上述4款产品都属于进口化妆品,但是当事人未取得进口化妆品批准文件。当事人上述行为,违法所得共计2886.25元,其行为属于销售未经批准的进口化妆品的违法行为。
违反的法律法规:《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第15条
处罚依据:《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第26条第1款
履行方式和期限 :自动履行,2015-05-06
作出处罚的机关和决定日期:房山局,2015-05-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