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京房 )食药监 食罚〔2015〕280001 号
案件名称:孟子义未经许可经营食品案
当事人名称:孟子义
组织机构代码或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孟子义
主要违法事实:经过我所监督检查发现,孟子义未经许可经营食品。违反的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29条第1款,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84条
违反的法律法规:违反的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29条第1款
处罚依据: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84条
履行方式和期限 :自动履行,2015-05-11
作出处罚的机关和决定日期:房山局,2015-0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