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海)食药监食罚【2014】320010号
案件名称:洪少仁(北京市仁云旺商店)未取得食品流通许可证从事食品经营活动案
当事人名称:洪少仁
组织机构代码或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
主要违法事实:北京市海淀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执法人员董婷(57040161)、杨国才(5704160)于2014年9月17日10时00分至10时30分对位于北京市海淀区八里庄街道半壁店77号平房49号的“北京市仁云旺商店”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店《食品流通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号:SP1101081150117671,有限效期:2011年9月16日至2014年9月15日。检查时发现该店许可证未在有效期限内,仍从事食品经营活动。经调查,当事人洪少仁(北京市仁云旺商店)自2014年9月16日至2014年9月17日未取得食品流通许可证从事食品经营活动,其经营期间于2014年9月13日从北京顺昌建翔食品配送中心购进以下7箱食品,并于2014年9月16日和9月17日卖出:1箱150g六必居甜面酱,进货单价80元/箱,销售单价88元/箱;1箱180g石桥大酱,进货单价52元/箱,销售单价60元/箱;1箱160g老马火锅调料,进货单价64.8元/箱,销售单价80元/箱;1箱350ml紫林山西陈醋,进货单价30元/箱,销售单价35元/箱;1箱360ml荷芯山西陈醋,进货单价26.1元/箱,销售单价30元/箱;1箱125g利民蒜蓉辣酱,进货单价68元/箱,销售单价78元/箱;1箱450g三全水饺,进货单价130元/箱,销售单价145元/箱;1箱720g湾仔码头水饺,进货单价170元/箱,销售单价190元/箱;1箱500g三全云吞,进货单价176元/箱,销售单价190元/箱。合计进货总金额796元(实际金额为796.9元,供货商免除0.9元),销售总金额896元,违法所得100元,未纳税,违法经营食品货值金额896元。
违反的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29条第1款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84条
履行方式和期限 :自动履行,2014-12-17
作出处罚的机关和决定日期:海淀局,2014-1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