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京朝)食药监食罚(2015)130320号
案件名称:北京家乐福商业有限公司健翔桥店经营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案
当事人名称:北京家乐福商业有限公司健翔桥店
组织机构代码或身份证号:688351393
法定代表人: 安士杰
主要违法事实:2015年03月02日,北京市朝阳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分别接到编号为[市交]s2015030009的投诉举报,消费者反映2015年2月24日从北京市朝阳区祁家豁子8号健翔大厦二、三层的北京家乐福商业有限公司健翔桥店销售的膳府炒肉酱超过保质期限。
违反的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二十八条第(八)项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八十五条第(七)项
履行方式和期限 :自动履行,2015-06-19
作出处罚的机关和决定日期:朝阳局,2015-06-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