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东)食药监食罚〔2015〕100008号
案件名称:北京当当科文电子商务有限公司销售的食品标签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案
当事人名称:北京当当科文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或身份证号:76679284-9
法定代表人:俞渝
主要违法事实:当事人与供应商北京盛世润翔龙贸易有限公司于2013年1月1日签订购销合同,于2013年3月18日和2014年6月9日分两次以158.40元/桶的价格购进净含量为:100克/桶的罗赛美关节营养源36桶和12桶,共购进48桶,进货金额:7603.20元;从2014年7月11日开始在网上从事零售业务,截止至2014年8月30日,是以178元/桶的零售价格在网上售出48桶,销售金额:8544元,以17%的增值税率缴纳税金:136.70元;税后利润:804.10元。所进上述食品已全部售出,无库存。
违反的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42条第1款第3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42条第1款第8项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86条第1款第2项
履行方式和期限 :自动履行,2015-04-22
作出处罚的机关和决定日期:东城局,2015-04-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