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朝)食药监食罚(2014)739号
案件名称:北京唐人街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未经许可从事食品经营案
当事人名称:北京唐人街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或身份证号:633710520
法定代表人:王英杰
主要违法事实:2014年11月18日,北京市朝阳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对位于北京市朝阳区民族园路1号1号楼1.2层的北京唐人街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当事人在原食品流通行政许可有限期已过期(原有效期限为2011年6月7日至2014年6月6日)的情况下,仍存在从事食品经营活动的违法经营行为,经计算认定货值金额为人民币670元,不足人民币一万元。
违反的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二十九条第一款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八十四条
履行方式和期限 :自动履行,2015-01-16
作出处罚的机关和决定日期:朝阳局,2014-12-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