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房)食监药食行罚〔2015〕120026号
案件名称:梁彦坤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案
当事人名称:梁彦坤
组织机构代码或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梁彦坤
主要违法事实:经查,当事人于2015年5月开始,共购进“新兴”牛肉松面包150个,进货价2.20元/个,销售价2.30元/个,共销售146个,剩余4个。“新兴”豆沙卷面包进货340个,进货价1.30元/个,销售价是1.40元/个,共销售了335个,剩余5个。“新兴”法式面包进货280个,进货价1.30元/个,销售价是1.40元/个,共销售了274个,剩余6个,当事人共获利75.50元。当事人销售的上述食品在销售时未标注生产日期和保质期。
违反的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42条第1款第1项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86条第1款第2项
履行方式和期限 :自动履行,2015-07-29
作出处罚的机关和决定日期:房山局,2015-07-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