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通)食药监食罚〔2014 〕275号
案件名称:销售不合格食品
当事人名称:石思斌
组织机构代码或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石思斌
主要违法事实:经查, 2014年5月19日,谱尼测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北京石思斌调料销售部进行抽样检测后,与2014年6 月 26 日将谱尼测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不合格食品检验报告送达当事人石思斌,该当事人对检测报告未提出异议。
违反的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28条第1款第2项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85条第1款第2项
履行方式和期限 :自动履行,2014-12-30
作出处罚的机关和决定日期:通州局,2014-1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