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房)食药监食罚〔2015〕100029号
案件名称:北京欣雨康程商贸有限公司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的食品案
当事人名称:北京欣雨康程商贸有限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或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何建会
主要违法事实:2015年4月7日,我局接到消费者举报,举报当事人北京欣雨康程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紫菜(生产日期:2015/1/26)未标注调味料包的营养成分和配料,经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发现举报属实。进一步调查发现,当事人于2015年1月8日与北京开元益通商贸有限公司望都分公司签订委托加工合同,由北京开元益通商贸有限公司望都分公司负责加工3箱鑫盛隆牌深海紫菜,委托加工价格228元/箱。至2015年4月13日我局立案之日,当事人以每箱232元的价格将上述3箱紫菜售出,违法所得12.00元,货值金额696元,其行为属于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的食品的违法行为。相关证据: 举报材料附产品照片、现场检查笔录、询问调查笔录、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委托加工合同、加工方营业执照及生产资质复印件、销售单据等证据佐证。
违反的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42条第1款第9项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86条第1款第2项
履行方式和期限 :自动履行,2015-05-07
作出处罚的机关和决定日期:房山局,2015-05-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