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西)食药监食罚【2015】160028号
案件名称:北京千仟盛工贸有限公司销售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案
当事人名称:北京千仟盛工贸有限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或身份证号:79342417-9
法定代表人:王光容
主要违法事实:2015年8月27日,举报人到新街口食药所举报,反映其于2015年8月6日在北京物美大卖场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新街口分店(以下简称该单位)购买的食品“千仟盛土豆丝鸡蛋饼”已超过保质期。根据现场检查情况以及相关证据材料,调查发现,北京千仟盛工贸有限公司租用北京物美大卖场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新街口分店的经营场所从事面食类的销售。经该单位确认,确实有消费者购买了该单位销售的生产日期为2015.8.6、保质期为2015.8.6的“土豆丝鸡蛋饼”,单价为5.00元,营业性收入为5.00元,全部由该单位收取,货值金额不足10000元。截至案件调查结束,未收到其他关于该单位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的举报。
违反的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28条第1款第8项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85条第1款第7项
履行方式和期限 :自动履行,2015-11-11
作出处罚的机关和决定日期:西城局,2015-10-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