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食药监食罚〔2015〕040013号
案件名称:周俊基(名称:北京博远润水产品经营部 )经营致病性微生物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牛排(生产日期20140416、规格55g×5片/袋)案
当事人名称:周俊基(名称:北京博远润水产品经营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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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主要违法事实:周俊基(名称:北京博远润水产品经营部 )经营致病性微生物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牛排(生产日期20140416、规格55g×5片/袋),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二十八条第(二)项的情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八十五条的规定给予没收违法所得和罚款的行政处罚。
违反的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二十八条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八十五条
履行方式和期限 :自动履行,2015-03-06
作出处罚的机关和决定日期: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5-03-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