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东)食药监食罚〔2015〕020004号
案件名称:华润超级市场有限公司北京海运仓华润万家生活超市经营油脂酸败的食品
当事人名称:华润超级市场有限公司北京海运仓华润万家生活超市
组织机构代码或身份证号:79406102-3
法定代表人:徐良
主要违法事实:2014年9月15日,我局对华润超级市场有限公司北京海运仓华润万家生活超市经营的食品进行抽样检查。2014年10月17日,国家粮油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分别出具《检验报告》(报告编号:No.食药20140050、No.食药20140052),当事人销售的1、小磨香油(商标:居来香,规格:280毫升/瓶,生产日期:2014年4月1日);2、小磨香油(商标:居来香,规格:200ml/瓶,生产日期:2014年5月4日)经抽样检验,所检酸值项目不合格,按照GB8233-2008、GB2761-2011、GB2762-2012、和GB2763-2014标准判定,检验结论均为产品不合格。另查,2014年5月20日,当事人从山西居来香调味食品有限公司以15.5元/瓶的价格购进上述批次小磨香油(规格:280毫升/瓶)40瓶,截止2014年9月17日,以20元/瓶的价格售出40瓶,合计销售额为800元、货值金额为800元、成本为620元、利润为180元、未缴纳税金。2014年9月9日,从山西居来香调味食品有限公司以10.5元/瓶的价格购进上述批次小磨香油(规格:200ml/瓶)24瓶,截止2014年9月16日,以11.9元/瓶的价格售出24瓶,合计销售额为285.6元、货值金额为285.6元、成本为252元、利润为33.6元、未缴纳税金。
违反的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28条第1款第4项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85条第1款第4项
履行方式和期限 :自动履行,2015-02-16
作出处罚的机关和决定日期:东城局,2015-0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