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通)食药监罚[2015]469号
案件名称:张建军未取得《食品流通许可证》从事食品经营活动
当事人名称:张建军
组织机构代码或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无
主要违法事实:2015年8月1日至2015年8月7日期间,张建军于北京市通州区旗舰凯旋海通梧桐苑378-11号的”丰源超市“店在未取得《食品流通许可证》的情况下从事食品经营活动,货值金额人民币叁佰元整,违法所得人民币叁佰元整。
违反的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29条第1款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84条
履行方式和期限 :自动履行,2015-09-03
作出处罚的机关和决定日期:通州局,2015-09-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