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海)食药监食罚〔2015〕190005号
案件名称:李鑫涉嫌未经许可从事食品经营活动
当事人名称:李鑫
组织机构代码或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
主要违法事实:2015年01月15日,北京市海淀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人员对位于北京市海淀区西王庄小区11号楼的便民服务站进行检查发现,李鑫自2015年01月09日至2015年01月15日未取得食品流通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对外从事销售猪肉的经营活动,现场发现用于销售的5斤猪肉,违法经营期间货值金额300元,违法所得50元。
违反的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29条第1款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84条
履行方式和期限 :自动履行,2015-03-31
作出处罚的机关和决定日期:海淀局,2015-03-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