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海)食药监食罚【2015】210029
案件名称:北京叁月商贸有限公司涉嫌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案
当事人名称:北京叁月商贸有限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或身份证号: 110108012835055
法定代表人:杨雷
主要违法事实:2015年09月06日11时06至11时30分,北京市海淀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你经营的位于北京市海淀区圆西路3号院2号平房的北京叁月商贸有限公司进行监督检查发现:在你货架上7袋未开封的由好想你枣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大红枣,净含量:380克/袋,生产日期为2014/11/03,保质期:9个月,截止到2015年09月06日检查时,上述食品已超过保质期。经调查该大红枣是从好想你枣业(北京)有限公司进的货,当天进货共20袋,价格为11元/袋,检查时已销售13袋,都是在有效期内销售的,有销售记录,剩余7袋,截止2015年09月06日检查当日止,经你单位情况说明中提供的销售台账核算,货值金额为360元整、无违法所得;并根据2015年09月06日查封扣押清单核算,未销售的食品货值金额为126元整。现场检查已将涉案物品进行查封扣押。
违反的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28条第1款第8项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85条第1款第7项
履行方式和期限 :自动履行,2015-10-14
作出处罚的机关和决定日期:海淀局,2015-09-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