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海)食药监食罚〔2015〕170024号
案件名称:北京幸润商贸有限公司未经许可从事食品经营活动案
当事人名称:北京幸润商贸有限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或身份证号:32730114-7
法定代表人:李春元
主要违法事实:当事人从2015年03月30日至2015年05月18日在北京市海淀区万柳星标家园11号楼-1层商业1,对外字号为“万泉庄路便民菜站”的单位,从事现场制售大饼、现场制售豆腐,销售农产品和预包装食品的经营活动。经批准并征得当事人的同意执法人员对现场发现的违法经营食品采取了销毁的先行处理措施,对现场发现用于违法经营的工具和原料采取了查封扣押措施。当事人未分别核算经许可和未经许可的经营活动的账目和进货查验记录,违法所得无法确认。当事人自行确认自开业以来负1层所有的进货含执法人员检查当日查封扣押的食品如果都卖出去,销售额为8千元。由于税务开户等事务还没办完暂未缴税。经查,当事人违法期间货值不足1万。
违反的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29条第1款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84条
履行方式和期限 :自动履行,2015-07-28
作出处罚的机关和决定日期:海淀局,2015-07-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