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昌)食药监罚【20104】98号
案件名称:叶兆顺(北京锦鸿唐汇熟食销售部)经营无标签预包装食品案
当事人名称:叶兆顺(北京锦鸿唐汇熟食销售部)
组织机构代码或身份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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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违法事实:2014年11月03日,北京市昌平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当事人的经营场所中发现了当事人用于经营的6根无标签预包装肉灌肠。经调查核实,当事人经营的无标签预包装肉灌肠的进价为33.5元/袋,售价为35元/根;违法所得为0.00元,货值金额为210.00元。
违反的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28条第1款第9项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86条第1款第2项
履行方式和期限 :自动履行,2014-12-05
作出处罚的机关和决定日期:昌平局,2014-1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