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兴食药流通行罚字〔2014〕S02-04号
案件名称:北京香味村食品有限公司无食品流通许可证销售食品
当事人名称:北京香味村食品有限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或身份证号:79902039-4
法定代表人:张忠敏
主要违法事实:经查,当事人在未取得食品流通许可证的情况下,于2014年6月10日开始至2014年6月19日购进中(西)式糕点、饼干和膨化食品共计8817元,已经售出的部分食品进价是628元,售价是750元,获违法所得122元,货值金额9895.70。
违反的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29条第1款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84条
履行方式和期限 :自动履行,2014-07-08
作出处罚的机关和决定日期:大兴局,2014-07-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