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朝)食药监食罚[2014]240号
案件名称:柒一拾壹(北京)有限公司建外日坛路店未确保经营场所环境卫生、整洁案
当事人名称:柒一拾壹(北京)有限公司建外日坛路店
组织机构代码或身份证号:TK0842454
法定代表人:福田达也
主要违法事实:经查,当事人作为餐饮服务提供者,由于管理不善,未落实相关食品安全制度,导致其员工石亮于2014年3月29日和4月5日在食品处理区内的餐具清洗池内洗工作服,于2014年3月29日、4月8日和4月13日食品处理区内的餐具清洗池内洗头,未能确保其经营场所环境卫生、整洁,被法制晚报等媒体曝光,造成了严重的社会影响
违反的法律法规:《北京市食品安全条例》第30条第1款
处罚依据:《北京市食品安全条例》第63条
履行方式和期限 :自动履行,2014-09-04
作出处罚的机关和决定日期:朝阳局,2014-08-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