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东)食药监食生罚〔2014〕29号
案件名称:北京汇力发食品工业有限责任公司第二销售部生产销售不合格御茶膳房寿桃案
当事人名称:北京汇力发食品工业有限责任公司第二销售部
组织机构代码或身份证号:66461694-0
法定代表人:王文刚
主要违法事实:北京汇力发食品工业有限责任公司第二销售部2014年5月19日生产的340克装蒸煮类热加工糕点御茶膳房寿桃(糖醇)(绿豆馅)和御茶膳房寿桃(糖醇)(白豆沙馅)2种馅料的寿桃在市级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中,经检验,结果判定为不合格。经调查,北京汇力发食品工业有限责任公司第二销售部2014年5月19日共生产2种馅料的不合格的340克装蒸煮类热加工糕点御茶膳房寿桃各10袋,每袋同为出厂价30元,每袋同为成本价20元,其中各抽取6袋(4袋检验、2袋做备样)作为样品,各剩余4袋,在产品3天保质期内均已全部售出。经计算,不合格御茶膳房寿桃货值金额为600元,违法所得为200元。
违反的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28条第1款第2项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85条第1款第2项
履行方式和期限 :自动履行,2014-08-29
作出处罚的机关和决定日期:东城局,2014-08-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