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顺)食药监食罚〔2014〕80号
案件名称:麦乡天地(北京)食品有限公司生产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案
当事人名称:麦乡天地(北京)食品有限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或身份证号:58912930-8
法定代表人:宋泰一
主要违法事实:经查,2014年7月9日,北京市顺义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抽取麦乡天地(北京)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抹茶蛋糕卷(规格:120克/盒,生产日期2014年7月9日)并委托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检验。我局执法人员于2014年8月6日接到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出具的No 020-RSSP140137《检验报告》,经检验,所检项目中大肠菌群不符合GB7099-2003《糕点、面包卫生标准》,检验结论为不合格。麦乡天地(北京)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该批次抹茶蛋糕卷126盒,其中120盒售出(105盒销售给客户,15盒产品用于上次的监督抽检),2盒产品用于出厂检验,4盒用于留样。该批次产品库存、原辅料已无剩余,因该批次保质期为78小时,产品已过保质期,无法进行召回,备样产品过期也已自行销毁。该批次产品出厂价格为5元/盒,成本价格为3.2元/盒,货值金额为630元,违法所得216元。 麦乡天地(北京)食品有限公司生产抹茶蛋糕卷用的是烘烤类糕点的工具和设备,除了生产抹茶蛋糕卷,还生产虎皮蛋糕卷、奶油蛋糕卷等,只有2把抹刀是专门用于生产抹茶蛋糕卷。
违反的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28条第1款第2项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85条第1款第2项
履行方式和期限 :自动履行,2014-09-30
作出处罚的机关和决定日期:顺义局,2014-09-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