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东)食药监食生罚〔2015〕01001号
案件名称:北京广瑞食品有限公司未经许可从事生产经营“牛轧”糖果案
当事人名称:北京广瑞食品有限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或身份证号:75330606-3
法定代表人:周京海
主要违法事实:北京广瑞食品有限公司自2015年1月至2015年7月,在未取得糖果制品类糖果单元食品生产许可证的情况下生产经营“牛轧”糖果。我局于2015年7月10日对此案开始立案调查。经调查,北京广瑞食品有限公司于2012年9月27日取得糖果制品(巧克力及巧克力制品)单元食品生产许可证,证书编号为QS1101 1301 0108,有效期至2015年9月26日。经北京市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中心答复该公司取得的以上证书其产品为覆盆子巧克力、松露巧克力、咖啡巧克力、榛子巧克力、黑樱桃巧克力、薄荷巧克力、咸焦糖巧克力。在2015年1月至2015年7月10日期间,共生产上述“牛轧”糖果的106盒,销售单价为59元/盒,成本价为25元/盒,共售出102盒。经计算,货值金额为6254元(59元/盒×106盒),违法所得为3468元(59元/盒×102盒-25元/盒×102盒)。
违反的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29条第1款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84条
履行方式和期限 :自动履行,2015-09-28
作出处罚的机关和决定日期:东城局,2015-09-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