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延)食药监食罚[2015]100075号
案件名称:北京德青源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经营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案
当事人名称:北京德青源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或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钟凯民
主要违法事实:2015年7月14日,北京德青源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位于北京市延庆县张山营镇水峪村东北的公司生产基地生产了一批商标为“德青源”、规格型号为90克/盒、生产日期/批号为2015.07.14的真空软包装卤蛋制品,生产数量是80箱、每箱30盒、每盒规格为90g。2015年7月20日,这80箱真空软包装卤蛋制品被全部运送至当事人设在北京十八里店地区的物流中心,其中1箱被用于当日的市级监督抽检。截至2015年9月8日我局执法人员检查之日,余下的这79箱真空软包装卤蛋制品已全部销售完毕;当事人用于生产这一批食品的原料均已使用完毕,工具、设备均非专用。涉案产品苯甲酸超标问题是由于原料小米辣带入产生的,非当事人人为添加。当事人生产的这批次真空软包装卤蛋制品,售价均是买一送一促销价6.9元/盒,实际售价计103.5元/箱;生产成本为3.45元/盒,不单独缴纳税款。当事人生产经营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的货值金额为8280.00元,共获违法所得0元。
违反的法律法规: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09版)第二十八条第(二)项的规定。
处罚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09版)第八十五条第(二)项的规定处罚。
履行方式和期限 :自动履行,2015-10-28
作出处罚的机关和决定日期:延庆局,2015-1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