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丰)食药监食罚【2015】090033 号
案件名称:中农伟业食品(北京)有限公司未取得食品生产许可从事食品生产活动案
当事人名称:中农伟业食品(北京)有限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或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辛小辉
主要违法事实:当事人在未取得食品生产许可的情况下,于 2015年2月5日至2015年2月12日,在北京市丰台区纪家庙南里天恒公司内D1-6号,现场从事分割、包装加工牛肉的经营活动。经营期间当事人从供货商以30元每公斤购进雪龙牛肉120公斤,使用秤、分割机、密封袋、礼盒等工具分割大块牛肉成为5公斤的牛肉,包装入礼盒,按350元/盒销售给顾客。当事人用于非法加工牛肉的工具、设备等物品有:秤2台,分割机1台,密封袋100个,空包装礼盒40个。库存包装好的牛肉礼盒20盒共100公斤,食品原料未加工的牛肉20公斤。当事人经营期间牛肉还未加工完毕,未有出售,当事人无违法所得
违反的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二十九条第一款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八十四条
履行方式和期限 :自动履行,2015-05-07
作出处罚的机关和决定日期:丰台局,2015-04-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