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丰)食药监食罚〔2015〕300031号
案件名称:北京百世口福食品有限公司丰台分公司生产经营标签不符合食品安全法规定的食品案
当事人名称:北京百世口福食品有限公司丰台分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或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李雪现
主要违法事实:经查,当事人自2013年12月5日至2013年12月30日,在北京市丰台区长辛店镇辛庄村358号从事生产经营期间,生产的净含量为350克/瓶的芳英纯芝麻酱产品中,营养成份表将“能量”的含量数值表达单位未按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28050-2011第6.3表1“能量和营养成份名称、顺序、表达单位、修约间隔和‘0’界限值”的规定进行标注,将“kJ”错标成“KJ”。
违反的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42条第1款第9项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27条第2款
履行方式和期限 :自动履行,2015-12-30
作出处罚的机关和决定日期:丰台局,2015-08-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