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开)食药监食生罚〔2015〕030001号
案件名称:北京天天益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未经许可生产复合苦荞麦糖果案
当事人名称:北京天天益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或身份证号:59608778-3
法定代表人:赵俊峰
主要违法事实:北京天天益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未经许可生产复合苦荞麦糖果,具体情况如下:2015年5月5日,分局执法人员在对北京天天益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现场监督检查中发现,该企业经营范围中,糖果制品单元食品品种明细中不包括复合苦荞麦糖果。现场检查发现企业曾生产过复合苦荞麦糖果,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即:国家对食品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从事食品生产、食品流通、餐饮服务,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生产许可、食品流通许可、餐饮服务许可。北京天天益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于2014年2月19日与金启汇通(北京)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签订有《委托生产协议》,其标签及原辅料均由委托方(金启汇通(北京)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提供,产品由委托方销售。北京天天益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复合苦荞麦糖果”共三批成品,共计5790盒,三批成品均有出厂检验报告。并先后2次收到加工费共计54390.88元。
违反的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29条第1款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84条
履行方式和期限 :自动履行,2015-08-18
作出处罚的机关和决定日期:开发区分局,2015-08-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