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昌)食药监罚〔2014〕48号
案件名称:北京达盛通商贸有限公司经营无中文标签、中文说明书的进口的预包装食品、进货时未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相关证明文件案
当事人名称:北京达盛通商贸有限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或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贾倩
主要违法事实:当事人经营无中文标签、中文说明书的预包装奶粉[规格:900g,Cow&Gate 3 follow-on milk from six months, 16/08/2015(4), w-045-2014,007999,22:43],当事人无法提供上述奶粉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证明文件。
违反的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39条第1款且《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66条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87条第1款第5项且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关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和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二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二)生产经营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食品添加剂或者标签、说明书不符合本法规定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履行方式和期限 :自动履行,2014-10-11
作出处罚的机关和决定日期:昌平局,2014-09-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