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房)食药监食罚[2015]010020号
案件名称:北京西谷能元食品有限公司产品标签不符合规定案
当事人名称:北京西谷能元食品有限公司产品
组织机构代码或身份证号:67664699-5
法定代表人:谷浪雨
主要违法事实:2015年9月8日,我科收到区局投诉举报管理中心转来的投诉举报,称北京西谷能元食品有限公司2015年3月12日生产的西谷能元香辣牛肉酱标签标识不规范。经现场核查:北京西谷能元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该批次产品标签标注为“营养成分表 蛋白质 8.5g 5%”,不符合GB 28050-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的规定。当事人成品库内未见该批次产品。当事人2015年3月12日生产西谷能元香辣牛肉酱43公斤,共计390袋,成本价每袋0.85元,出厂价每袋1元,货值金额390元。以上产品均已售出,共计获得违法所得(1-0.85)元*390袋=58.5元。
违反的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48条第1款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86条第1款第2项
履行方式和期限 :自动履行,2015-09-30
作出处罚的机关和决定日期:房山局,2015-09-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