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兴)食药监食罚〔2015〕220003号
案件名称:北京一品爽食品有限公司未取得食品生产许可擅自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案
当事人名称:北京一品爽食品有限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或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林纯金
主要违法事实:2014年12月15日,北京市大兴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北京一品爽食品有限公司位于北京市大兴区庞各庄镇南小营村北京市三环石棉瓦厂2幢的生产场所进行检查时,发现当事人在未取得食品生产许可的情况下,擅自从事一品爽苍南虾米、一品爽金钩虾米、一品爽精品虾皮等3款食品的生产经营活动。
违反的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29条第1款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84条
履行方式和期限 :自动履行,2015-03-11
作出处罚的机关和决定日期:大兴局,2015-02-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