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昌)食药监罚〔2015〕293 号
案件名称:北京朔方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生产国家和本市明令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案
当事人名称:北京朔方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或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张扬酩
主要违法事实:在2015年第三季度方便食品监督抽验中,北京朔方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红豆粉(规格:25公斤/袋,生产日期:2015年07月23日),经北京市食品及酿酒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一站检验大肠菌群不符合LS/T3302-2014《方便杂粮粉》标准要求,综合判定为不符合标准要求。
违反的法律法规:《北京市食品安全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五项
处罚依据:《北京市食品安全条例》第六十八条第二款
履行方式和期限 :自动履行,2015-11-11
作出处罚的机关和决定日期:昌平局,2015-1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