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朝)食药监食罚[2015]011084号
案件名称:北京欧派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经营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案
当事人名称:北京欧派食品有限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或身份证号:551432723
法定代表人:潘宏博
主要违法事实:在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的2015年第2季度糕点食品监督抽查中,委托谱尼测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你单位生产经营的2015.05.21批次的彩云之南(蛋糕)进行检验,该样品经检测,铝的残留量不符合GB 2760-2011的要求,该批次产品不合格。
违反的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28条第1款第1项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85条第1款第1项
履行方式和期限 :自动履行,2015-11-02
作出处罚的机关和决定日期:朝阳局,2015-1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