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丰)食药监食罚[2015]290042号
案件名称:北京大菜园酱菜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标签不符合食品安全法的预包装食品案
当事人名称:北京大菜园酱菜食品有限责任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或身份证号:110106003233607
法定代表人:王树海
主要违法事实:2014年10月14日我局接举报人举报称北京大菜园酱菜食品有限责任公司2014年8月15日生产的规格为500ml的大菜园饺子醋营养标签标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经查,当事人自2012年12月至2014年9月10日,在北京市丰台区南苑五爱屯东街60号生产的规格为500ml的大菜园饺子醋,将营养成分表中“能量”的英文单位“kJ”错标成“KJ”,并将标签标示不规范的产品进行销售。2014年9月11日,当事人自行将上述产品的标签进行更新改版。
违反的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42条第1款第9项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行政处罚法》第27条第2款
履行方式和期限 :自动履行,2015-03-18
作出处罚的机关和决定日期:丰台局,2015-03-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