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海)食药监食罚字〔2015〕360006号
案件名称:郭珊汝(北京北清路好邻居便利店)未取得食品流通许可证从事食品经营活动案
当事人名称:郭珊汝(北京北清路好邻居便利店)
组织机构代码或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无
主要违法事实:当事人在食品流通许可证有效期限于2014年10月10日过期未办理延续的情况下,继续从事销售食品的经营活动。当事人自述于2014年10月10日至2015年1月12日被查获时止,取得营业收入7300元,购进食品成本为6500元,取得违法所得800元。未售出的食品货值金额为1945元,已做退货处理,当事人总货值金额为9245元。当事人经营期间没有使用任何票据和建立帐目,未缴纳税款。
违反的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29条第1款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84条
履行方式和期限 :自动履行,2015-02-12
作出处罚的机关和决定日期:海淀局,2015-02-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