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密)食药监食罚〔2015〕100007号
案件名称:北京马迭尔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经营国家和本市明令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案
当事人名称:北京马迭尔食品有限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或身份证号:05736411-2
法定代表人:李永清
主要违法事实:经查,当事人于2014年6月30日生产“马迭尔”牌瑞士咖啡冰棍(85克/袋)300箱,每箱40袋,合计12000袋,成本2.1元/袋,生产后作为员工福利,给50名员工每人发放1箱,共发放2000袋,留400袋用于检验、接待使用(其中16袋以3元/袋的价格销售给抽检机构,截止2014年12月23日,已无库存),剩余9600袋通过当事人的各门店和加盟店以3元/袋的价格全部售出,货值金额36000元,违法所得8654.4元;于2014年7月23日生产“马迭尔”牌芒果冰棍(85克/袋)150箱,每箱40袋,合计6000袋,成本2.1元/袋,生产后作为员工福利,给52名员工每人发放1箱,共发放2080袋,留1000袋用于检验、接待使用(其中16袋以3元/袋的价格销售给抽检机构,截止2014年12月23日,库存800袋被执法人员采取强制查封扣押措施),剩余2920袋通过当事人的各门店和加盟店以3元/袋的价格全部售出,货值金额18000元,违法所得2642.4元。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于2014年11月17日出具编号为020-JSSP142383和020-JSSP142387的检验报告2份,检验结论为同批次上述产品大肠菌群不符合GB 2759.1-2003《冷冻饮品卫生标准》要求,判定为不合格。当事人违法生产货值金额合计54000元,违法所得合计11296.8元。
违反的法律法规:《北京市食品安全条例》第34条第1款第5项
处罚依据:《北京市食品安全条例》第68条第2款
履行方式和期限 :自动履行,2015-02-20
作出处罚的机关和决定日期:密云局,2015-02-11


